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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县卢集镇福源路两侧景观及水系整治等配套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E32************1
泗阳县民强投资有限公司的泗阳县卢集镇福源路两侧景观及水系整治等配套项目已经泗发改投(2020)36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泗阳县卢集镇福源路两侧景观及水系整治等配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泗阳县卢集镇福源路
1.2 工程规模:
立项规模:栽植乌桕等乔灌木约160株、黄菖蒲等水生绿篱约10085.8㎡,新建东、南入口大门及涵洞各1座,铺设花岗岩园路、透水混凝土、塑胶面层及沥青路面约1352.08㎡,新建木平台栈道约284㎡等。
项目总投资额:495万元。
1.3 工 期:6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20年9月至2020年11月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工程按形象进度付款:完成合同工程量50%,支付至合同价的2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付至结算审核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待质量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不计息)。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工程具体内容为:栽植乌桕等乔灌木约160株、黄菖蒲等水生绿篱共约10085.8㎡,新建东、南入口大门及涵洞各1座,铺设花岗岩园路、透水混凝土、塑胶面层及沥青路面共约1352.08㎡,新建木平台栈道约284㎡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预算价为:******.24元 ,控制价:******.28 元;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资格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类证;
4.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或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打印件为准,提供此打印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如因社保部门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全国统一查询电话:12333(必须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但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0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支付等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
户名: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阳支行
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各投标人的每个标段均不同,请各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点击“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模块中对应已报名的标段查询。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8.8万元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8月10日 09:00至2020年08月14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08月20日 0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联系方式: 7.1异议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7.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电话:******,联系人:夏苏俊,杨洋。 7.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泗阳县民强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址:泗阳县北京中路1号 |
地 址:泗阳县众兴镇建凌路16-6 |
联系人:朱爱东 |
联系人:吴彩霞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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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23700 |
邮 编:223700 |
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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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07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